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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起诉机动车肇事一方,能否列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承保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2022-03-21 http://www.sxcfls.com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交强险保险公司应作为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被告参与诉讼,而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在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时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这是在实现当事人的程序保障并且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实体法律关系的协调,避免矛盾判决、诉讼迟延等程序法上的因素,为当事人提供的一次性解决纠纷、高效率诉讼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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