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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事后报警的怎么处理?

2021-11-22

2009年11日生效的《道路程序规定》第十二条条规定:当事人未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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