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信息
- 邮箱:3514197962@qq.com
- 电话:400-154-0304
- Q Q:370083365
- 地址:西安市科技三路汇豪国际B座1402-1403室
微信二维码
热搜关键词: 公司法务 遗产继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咨询 行政案件快速办理
1、法律规则的判断标准不同。合同成立是一种事实判断,合同生效是一种价值判断。
2、构成要件不尽相同。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分为三类:一是依法成立即生效;二是成立后尚需满足法律规定的要式要件;三是成立后,尚需满足当事人约定的生效要件。
3、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销、撤回邀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邀约人与承诺人的权利义务仍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合同权利义务仍处于不确定状态。合同生效则表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国家意志,其设定的权利义务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
4、法律后果不同。合同不成立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只涉及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合同无效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还可能引起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5、性质不同。合同的成立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而合同的生效反映了国家的意志。
【本文标签】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有哪些 陕西刑事律师 西安刑事律师 从方律师
【责任编辑】http://www.sxcfls.com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
400-154-0304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备案号:陕ICP备2021010950号技术支持:牛商股份(股票代码:830770)百度统计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