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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成功后是不能随意改变字体的,如果申请人必须要改变字体,建议重新注册新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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