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信息
- 邮箱:3514197962@qq.com
- 电话:400-154-0304
- Q Q:370083365
- 地址:西安市科技三路汇豪国际B座1402-1403室
微信二维码
热搜关键词: 公司法务 遗产继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咨询 行政案件快速办理
商品房买卖法律知识问答(十二)
55.买受人未支付定金,开发商能否向买受人主张定金罚则?
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自支付定金之日起生效。买受人未支付定金,定金合同尚未生效,开发商不能主张定金罚则。
56.商品房阳台面积是否计入建筑面积吗?
商品房的阳台是否封闭与房屋面积的确定有直接关系,根据《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封闭式阳台的建筑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非封闭式阳台的建筑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57.商品房飘窗面积是否计入建筑面积?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58.露台面积是否计入建筑面积?
露台是指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由于建筑结构需求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大阳台,但上边没有屋顶。如果露台是为每套房独立设置的,按上一层阳台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露台的其余部分不计建筑面积。如露台非为每套房独立设置的而是连通为公用时,整个露台(公用露台)不计建筑面积。
59.商品房建筑结构有哪些类型?
我国房屋的建筑结构根据房屋的梁、柱、墙等主要承重构件的建筑材料划分类别,根据2000年8月1日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的规定,房屋的建筑结构分为六大类:
(1) 钢结构: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材料建造的,包括悬索结构;
(2) 钢、钢筋混泥土结构: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钢筋混泥土建造的;
(3) 钢筋混泥土结构: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泥土建造的,包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泥土结构的建筑物;
(4) 混合结构: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泥土和砖木建造的,如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泥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钢筋混泥土建造;
(5) 砖木结构: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砖、木材建造的。
(6) 其他结构:如竹结构、窑洞等。
咨询热线
400-154-0304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备案号:陕ICP备2021010950号技术支持:牛商股份(股票代码:830770)百度统计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