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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谁来承担责任?

2022-03-11 http://www.sxcfls.com


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的内部责任约定不能对抗外部责任的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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