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400-154-0304
17702919049

在这里读懂从方 见证精彩每一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何时发生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2024-10-26 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何时发生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2004年7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29日起施行。

 

 

2004年7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

何时发生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法释〔2004〕7号

 

(2004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0次会议通过 2004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2004年7月29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近来,有的法院反映,关于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何时发生法律效力问题不明确。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九十五条和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的精神,终审的判决和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此复。

【本文标签】 陕西从方 从方律师 西安律师 终审判决 陕西律师

【责任编辑】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

400-154-0304

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备案号:陕ICP备2021010950号技术支持:牛商股份(股票代码:830770)百度统计网站地图

在线客服
×

在线客服

  • 企业法律服务
  • 个人法律服务
  • 法律援助通道

微信二维码

联系电话 400-154-0304